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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庭秉公办案,查清案件事实,为我解难题”。近日,当事人杨某的监护人特意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至西峡法院五里桥人民法庭法官手中,对法官公正办案、为民司法表示感谢。
原告杨某与被告任某均为残障人士,于2022年8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杨某将户口从男方任某家所在村组迁出。2023年起,任某所在的村组因征地陆续分得土地补偿款,杨某监护人发现虽然杨某已经离婚并迁出了户口,但土地赔偿款名单中有杨某的名字,村组也按比例给杨某分配了赔偿款,因此认为杨某应获得相应款项,于是便多次向村组反映要求领取杨某的赔偿款。村组表示,征地的相关手续由任某所办,补偿款也已经打入了任某的账户,建议与任某协商解决。任某则认为杨某已和自己离婚,自己村组的征地补偿款不应再分给杨某。双方协商无效,杨某监护人便以不当得利为由将任某起诉到法院。
考虑到该案原、被告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也为了更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决定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第一次入村,并没有想象中进展的那么顺利,这个标的额不大,看似又简单的案件,经过整整一上午的调解,双方依然各持己见,分歧较大,任某坚称被征收土地中没有原告的土地份额,拒绝将补偿款支付给原告。虽然当天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细致的沟通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面对僵局,法官决定再次进村,向村民小组组长、会计及知情村民了解征地补偿、签订协议的具体经过及补偿依据。经过调查发现,任某所在的村组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组内成员如有去世、外嫁、离婚等情形,村组仍会为其保留一年权益,如果这一年内有分红补偿事项,村组仍会为其分配份额,并按户发放。鉴于此,对该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对于法官来说也许并不难,但判决并不能做到案结事了。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决定再次进村说服村组干部共同参与调解。这次有了村干部的助力,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明显缓和,承办法官趁热打铁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任某当场归还了杨某应得的土地补偿款。这起纠纷终于在法官三次进村后,携手“村官”圆满化解纠纷。(供稿:西峡县法院 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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